达州二级残疾人可以办低保吗?
导语 二级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低保,核算收入只考虑个人的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费。
二级残疾人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低保
单独提出申请低保的情形: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核算收入时只计算其个人全部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当给予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拓展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获得低保救助:
1.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标准24倍的;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两倍的;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低保审核确认和复核工作的;
6.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7.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8.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
9.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10.其他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不能获得低保的。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公众号【达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即可获得达州低保最新标准、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