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攻略:堤防中介设陷阱 租房常见五大骗局

导语 以下此文是介绍租房时需要堤防中介设陷阱,共列出3大陷阱以及租房常见的五大骗局,大家在可以看一下噢!

  对于租房客来说,好房东很重要,好房客也很重要,好的房客和房东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此之外,在租房的过程中,预防被骗也是很重要的,一些没有正规资质的中介公司或个人在租房过程中,通过耍手段、设陷阱的方式坑害租客,令其损失钱财,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小编通过三个真实案例帮助租客们提前识破骗局,敲响警钟。

  陷阱一:隐瞒代理期限 到期房屋擅出租

  刚大学毕业的王小梅,打算租一个离单位近、条件好的房子。在一家中介的介绍下,看中一间一居朝阳、装修档次高、家电全新的房子,立刻与中介签了到次年7月的一年合同。然而到了次年6月,王小梅发现门上贴了一张通知:“租期已到,限你于三日内搬家,房东李某。”当晚李某赶过来,拿出与中介签订的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合同显示6月底房屋代理就到期了。王小梅傻了眼,只能匆忙搬家,想找中介索赔,却发现对方早已人去楼空。

  【小编提示】

  一般来说,房主作为房屋的出租方在租房前会与中介签订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实践中,很多中介抢到房源后,不向租户披露自己的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导致很多问题。上述案例中,房主要求租户腾房是行使自己的物权,租户的损失应当由中介公司承担。所以租房人应当在租房时要求中介出示房主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中介的代理权限,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陷阱二:热情回馈诱交租 人去楼空无处寻

  今年1月,刘欣又与中介续签了一年合同,押一付三。7月初,刘欣到中介交纳第三季度租金时,看到中介打出“提前交租,返现8%”的广告。询问后得知这是中介搞的“回馈租客”活动,即只要租户提前交一期租金,立即返现当期租金的8%,店长还说,“放心吧,你都是老客户了,而且我们公司主要是挣投资收益,做些回馈吸引租客。”刘欣一想房子已租了三年,应该出不了岔子,便爽快地交了两期租金,中介立即返给了他400元。然而过了不到一个月,刘欣就发现中介的门脸不见了。几天后房东带着民警找到刘欣,称中介已经三个月没支付房费,房东已经解除了其出租代理权,要刘欣赶紧腾房。

  【小编提示】

  虽然房主与中介签订的房屋租赁委托代理合同中对于双方违约行为和承担的违约责任有一定的规定,但还是要提醒房主,出租房屋时谨慎选择租房代理人。特别是出现中介违约的情形后,建议房主立即通知租户,一方面减少自己的损失,一方面也能避免租户再交“冤枉钱”。

  陷阱三:低价免收中介费 中介资质要看清

  李元打算租一个小两居,在交了房租和中介费后,中介人员小刘对李元说:“哥,我看你是个实在人,说实话你租这房子可不便宜,一个月5000元,还得花中介费5000元,多不值啊。我有个同乡在小公司做中介,这房子挂的租金比我们公司便宜,还不收中介费,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下。”李元痛快地答应了。随后小刘打电话叫来一个人,李元当下便与小刘解除合同又与另一家公司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等到搬家那天,李元却傻了眼,房子里已经住了新租户,而签合同的公司早已无影无踪。李元再找到小刘,对方却称事不关己。

  【小编提示】

  中介及中介机构都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在租房上如果与没有资质的机构签订合同,就失去了保障。所以提醒租户在租房的过程中首先要审核中介机构及中介个人的资质,其次要审核中介对房屋的代理权限,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租房常见五大骗局

  骗术一:骗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二:巨额差价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这个骗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看房费”。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骗术五: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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