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人才公寓租金标准

导语 在达州市中心城区无自有商品住房,工作单位未提供住宿的下列引进人才,可申请租住市本级人才公寓。

  1.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四)(五)类人才,免费租住人才公寓。

  2.本办法第四条(六)(七)类人才首次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第一年免费入住、第二年按照现有租金标准的50%收取租金、第三年全额收取租金。续租期内按照现行方式全额收取租金。

  租住人在租住期间因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租住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者引发安全事故的,由租住人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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