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怎么办理?

导语 公民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申报,办理户口注销,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一、办理条件

  公民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申报。

  二、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现场领取)

  2、审批表(现场领取)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被注销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死亡证明材料(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推断)书》、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三、办理地点

  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四、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达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得达州户口网上办理入口,获取达州落户、立户、迁移、变更等相关指南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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