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达州市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其提取材料各不相同,详见下文!

  (一)购新建商品房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备案表)原件1份;

  (5)购房缴款票据原件1份(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购房款发票);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二)购买再交易房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原件1份;

  (4)契税完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1份;

  (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三)拆迁安置房补差价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政府征收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原房屋的产权证原件1份;

  (4)拆迁安置房补差价票据原件1份;

  (5)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四)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证明文件原件1份;

  (4)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5)购房款票据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五)购买拍卖住房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

  4)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4)建设部门出具的改造文件原件1份;

  (5)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

  (6)费用分摊表原件1份;

  (7)缴款票据原件1份;

  (8)本人的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七)建造自住房住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县级及以上规划、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手续原件1份;

  (4)建房款发票原件1份;

  (5)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八)翻建自住住房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县级及以上规划、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1份;

  (4)翻建费用票据原件1份;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九)大修自住住房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4)县级及以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1份;

  (5)大修费用票据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2.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 含异地公积金贷款 )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

  4)借款合同原件1份;

  5)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加盖业务公章的最近12个月还贷流水)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一)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本市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4)住房借款合同原件1份(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5)贷款银行出具的已全部还清凭证或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最近12个月还贷流水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二) 租房提取

  1.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信息记录》原件或签订《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个人承诺及查询授权书》1份;

  4)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2. 多孩家庭租房自住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信息记录》原件或签订《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个人承诺及查询授权书》1份;

  4)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多子女证明材料:户籍,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卡);

  5)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4)建设部门增设电梯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5)电梯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

  (6)每户分摊费用表原件1份;

  (7)缴款票据原件1份;

  (8)本人的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四)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重大疾病)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原件1份;

  (4)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原件1份;

  (5)医保部门报账凭据原件1份;

  (6)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户籍证明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7)本人的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五)离(退)休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原件1份;

  (2)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2)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原件1份;

  (3)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七)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2)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八)出境定居的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2)本人银行Ι类储蓄卡原件1份。

  (十九)死亡提取

  (1)法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1份;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缴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原件1份;

  (4)死亡职工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原件1份;

  (5)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配偶继承的提供法定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份;

  (6)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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