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导语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主体: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也可以比照执行。
可以的,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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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扣除。1到8月份子女未满3周岁,处于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婴幼儿照护费用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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