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导语 在达州购买首套房, 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后,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一)购新建商品房贷款材料

  1、合法有效的网签购房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款发票原件(付款票据、转账凭证)及复印件;

  3、售房单位(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款证明;

  4、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填写丧偶未再婚承诺书;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所在地房管局查询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

  7、异地缴存公积金借款人需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原件;

  8、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二)购再交易房贷款材料

  1、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款发票(付款票据、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售房人出具的身份证明及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

  6、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填写丧偶未再婚承诺书;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评估机构出具的用于抵押的自有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三份(由中心统一评估);

  8、购房所在地房管局查询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

  9、异地缴存公积金借款人需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原件;

  10、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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