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生育保险产假有工资吗?

导语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已参加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则按照产假前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有工资,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明确,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内容:

  达州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女职工在生育发生日期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

  (二)新参保单位从缴费的次月起,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不含补缴)后,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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