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以及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取决于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达州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 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 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遗嘱继承人、受遗 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 告死亡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 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拓展内容:
达州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条件: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 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2、所有合法继承人或者 受遗赠人均需到中心现场办理。
3、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 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所提住 房公积金金额应用于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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