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办理刑满释放人员入户需要的材料

导语 达州办理刑满释放人员入户需要的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释放或假释证明书、本市注销户口证明、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房证明以及1寸证件照片1张。这些材料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达州办理刑满释放人员入户需要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释放、假释证明书(由责任区民警签字);(原件)

  3、本市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无房证明(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原件)

  8、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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