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离休入户条件是什么?
导语 离(退)休人员入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离)休证、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档案审档记录、入户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需要申请人本人亲自前往办理。
离(退)休人员入户申请条件: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退(离)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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