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公积金多子女家庭办理租房提取材料
导语 在达州,多子女家庭办理租房提取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房屋信息记录、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子女医学出生证明等)、申请人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职工可以选择按年或按月提取方式,租房按月提取需要签署协议并可通过多种渠道办理。
达州多子女家庭办理租房提取需要如下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信息记录》;
(4)多子女家庭需提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子女医学出生证明、疫苗接种卡、干部履历表相关证明材料);
(5)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
对未现场提供《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的,可签订《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个人承诺及查询授权书》,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核查。在办理时,职工可自主选择按年或按月提取方式。租房按月提取,可每月到柜台申请办理;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柜台等渠道办理租房签约按月提取,签约有效期一年(12期),协议次月生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月18日至25日按月扣划资金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拓展内容
提取条件:
(1)在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县域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或仅有一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提取限额(仅有一套自住住房的多孩家庭提取限额为1.8万元/年,多孩且无房家庭提取限额为2.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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