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导语 达州办理居住证需要房屋证明材料,应根据自己是居住在自有住房、租赁住房、居住在单位内部或是居住在学校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d.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注:也可提前下载表格并填写。

  (2)将《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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