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育儿假必须一次性休完吗?
导语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不是,“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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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四川工作的外地户籍或外籍员工是否享受“育儿假”
答:《条例》第十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故在我省工作的外地户籍员工,原则上享受我省“育儿假”,但不能重复再享受户籍地“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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