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更改户口姓名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达州户口变更姓名需要什么条件,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要求不尽相同,达州本地宝为您整理如下:

  一、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由乳名改学名;

  (2)因父母离异更名;

  (3)父母再婚后子女更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

  (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

  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后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后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同意。

  二、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1)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

  (2)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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