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试用期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导语 达州失业人员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社会保险,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解读详见下文。

  达州试用期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体解读: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拓展内容:

  哪些人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累计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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