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临时救助方式是什么?
导语 四川省民政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明确对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自2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临时救助方式详见全文。
达州临时救助方式
《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明确对符合本工作规程相应情形的家庭或个人,可采取发放救助金、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救助方式。
一、发放救助金
临时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必要时,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现金形式发放,由领款人(代领人)、经办人共同签字确认。采取“一次确认、分阶段救助”方式的,应在自然年度内发放完毕。
二、发放实物
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除紧急情况外,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
对需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的,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及时转介提供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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