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新政策

导语 2022达州市城市停车办法自4月13日发布,从6月1日开始实行,更多内容详见正文。

  《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配套设施,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

  公共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面向公众服务,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为特定对象服务,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路内停车泊位,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内,面向公众服务,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内,面向公众服务,供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的站点。

  二、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停车场内从事与车辆停放无关的违法活动;

  (二)擅自减少规划确定的停车泊位数量;

  (三)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或者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

  (二)擅自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车辆停放和通行;

  (三)损坏、盗窃路内停车泊位设施;

  (四)擅自在路内停车泊位及其设施上设置广告、标语;

  (五)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或者改动路内停车泊位相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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