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新政策
导语 2022达州市城市停车办法自4月13日发布,从6月1日开始实行,更多内容详见正文。
《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配套设施,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
公共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面向公众服务,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为特定对象服务,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路内停车泊位,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内,面向公众服务,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内,面向公众服务,供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的站点。
二、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停车场内从事与车辆停放无关的违法活动;
(二)擅自减少规划确定的停车泊位数量;
(三)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或者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
(二)擅自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车辆停放和通行;
(三)损坏、盗窃路内停车泊位设施;
(四)擅自在路内停车泊位及其设施上设置广告、标语;
(五)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或者改动路内停车泊位相关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