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办理《生育服务证》(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

导语 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达州本地宝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事项名称

  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事项类别

  证件办理。

  三、办理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四、办理条件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领取《生育服务证》。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生育服务证》。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九、受理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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