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临时救助申请受理流程
导语 四川省民政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明确对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自2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申请受理流程型详见全文。
一、提出申请
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可以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急难发生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家庭和个人在非户籍地遭遇急难情况,需要申请临时救助的,可以直接向急难发生地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临时救助申请书,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签字确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家庭成员(个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委托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
(三)家庭(个人)必需支出增加,或家庭(个人)遭遇急难情况等基本生活困难相关材料;
(四)其它相关材料。
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各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相关材料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三、相关机构受理审核
四、审核确认
第十五条 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一)支出型临时救助适用一般程序,应当按照本工作规程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开展审核确认。
(二)急难型临时救助适用紧急程序,可以简化一般程序中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审公示等。
对于事实清楚、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的,应当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审核确认有关材料和手续。
五、调查核实六、审核确认
七、结果公示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达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临时救助】,获取达州临时救助咨询电话、申请流程、申请材料、救助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