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城区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最新要求

导语 决定启动大竹县城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在大竹县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1年12月28日7时起(2021年12月31日24时起解除大竹县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二、交通管制区域

  除经G318线、G210线穿城过境货车外,县城区禁止货车入城区域:以新华街为中心东至竹庞路,西至双马路,南至半边街,北至东湖路、经开区蓝润红绿灯路口、粮食大库门口、华蓥路与北城干道交叉口;国道外迁(双马车站—五一桥加油站)。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叉车、工程作业车及移动式机械设备等在大竹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特殊情况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全天禁止柴油货车,以及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在大竹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禁止在主城区使用。

  (三)每日早7时至晚22时,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即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0双日通行)。

  (四)允许通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办理了民生运输车辆通行码、城乡共同配送货车通行码的货车;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等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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