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大竹县城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导语 大竹县于1月13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Ⅲ级。大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启动时间:2021年1月13日18时

  取消时间:2022年1月21日零起解除

  具体限行措施:点此查看

  (1)工业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和《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达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40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 10%、10%、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 10%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县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并对建筑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保证洒水强度达到0.6mmH2O/hr)。

  (3)县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预警期间,做好电煤运输车辆通行统筹工作,不得因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一刀切”。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县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 2 次冲洗除尘。

  (5)县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达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货车】,可获得达州货车限行及通行证、ETC卡办理等相关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